交通部门提醒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司机师傅!
交通部门提醒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司机师傅!
一是要审慎评估市场风险,不要受他人“高收入”诱惑
群众在从事网约车服务前要事先了解网约车行情,充分考虑收入波动的风险,评估自身的承受能力。交通运输部门在办理网约车证件前会出示一份“风险告知书”,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认真评估,同时交通运输部门已定期在交通运输局官网和网约车申办平台公布“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运行指标监测情况”,可以自行查阅,审慎选择进入。
二是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要受他人“代办过关”诱惑
若要从事网约车经营,司机们既可以从车辆所有人企业处租车跑,也可以自行购买车辆跑,但必须车辆取得本市运输证,人员取得本市从业资格证,派单平台取得本市经营许可证,同时派单前应由平台公司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备注册方可。
三是接单要用本市车辆,勿轻信“跨城收入高”的诱惑
根据相关规定,网约车经营不得“异地营运”,行程中必须有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群众在租车时不要相信使用粤A、粤B等外市籍车辆可以全省通跑或平台会多派跨城订单或跨城订单很多收入很高等等的话术。
四是跑顺风车的车辆不需办运输证,但接单次数受限,责任需自行承担
根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顺风车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提供合乘出行每车每天不得超过3 次。其中有跨市出行服务的,每天提供合乘出行服务累计不超过2 次;免费互助合乘的次数不受限制。
五是不要从“中介”处承租车辆,应跟车辆所有人企业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承诺内容
部分公司为提升租车率,极力鼓吹网约车行业收入高,每月可以高达1万元以上的流水,但他没有告诉你“双证合规”“入行较久”“口碑值或服务分高分”“每天出车时间超长”“接单经验丰富”等等前提条件,也没有告诉你网约车行业每年有几个月是淡季,没有告诉你这只是少数司机的收入或只是某个月或某几个月的收入。而这些高收入的诱惑条件,在协议里并没有体现,在出现争议时无法采信或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