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对出租车市场打非治违“雷霆”专项行动
济南市对出租车市场打非治违“雷霆”专项行动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净化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市场环境,维护重要交通枢纽及周边区域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广大从业者合法权益,济南市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出租汽车市场打非治违“雷霆”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严厉打击以下14类道路客运违法行为: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2.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3.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4.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5.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6.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7.在机场、火车站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8.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9.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
10.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11.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12.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13.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妨碍执法行为;
14.其他违法行为。
此次出租汽车市场打非治违“雷霆”专项整治行动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首先,本次行动更加注重集中统一领导,专门成立客运出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治理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并适时督导检查。
其次,更加注重联合执法。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交通枢纽、客流集散地、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利用技术手段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进行严密盯防,实施精准打击,增加执法威慑力。
第三,更加注重信用惩戒。以考核作为行业管理的总抓手,通过考核引导、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管理能力。
第四,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录用甄别、职业道德和服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技能。
第五,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建立公安、交通、辖区政府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打非治违能力,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出现反弹。
同时,本次行动将大力发挥热心市民的作用,专门设立举报热线。可拨打热线电话12328进行举报,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落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