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industry-news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新闻资讯 >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7/22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浏览次数:2877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出租车)管理,规范车辆技术标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网约出租车车辆技术标准明确如下:

 

一、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机动车号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须为出厂新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要求,新能源汽车还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要求;

 

(三)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

 

(四)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千米(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接入道路运输监管平台;

 

二、在杭州市区依法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且使用年限未超过3年的车辆,可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

 

三、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不得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不得安装顶灯装置。

 

四、网约出租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出租车经营。

 

五、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网约出租车,不符合本标准的,不予办理网约出租车运输证相关手续。

 

六、本标准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