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登记为“出租客运”且未超过 3 年的车辆,可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
据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提示称,因后续可能涉及网约出租车车辆技术标准相关政策调整,特提示网约出租车经营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置车辆时慎重考虑经营风险。
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机动车号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须为出厂新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要求,新能源汽车还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要求;
(三)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
(四)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千米(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接入道路运输监管平台;
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不得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不得安装顶灯装置。
网约出租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出租车经营。
在杭州市区依法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且使用年限未超过3年的车辆,可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