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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旧记分对照

发布时间:2022/04/06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2363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旧记分对照

 

4月1日起,新制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

《办法》共有7章37条,其中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二、学法减分措施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三、满分学习实行梯次递进

 

严格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项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守法规,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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